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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25 王泽鉴教授华政校园行第五场 今天是王泽鉴教授在华政的第五场讲座,人果真很多,不过还好有票,所以抢到了第四排的好位子(前三排是嘉宾)。
会后签名,本人体现了敢作敢为和奋不顾身的精神,终于抢到了两个签名,外加合影---可惜拍糊了==!不过没事,明天继续咯,准备换本拉伦茨的《德国民法通论》去签。 另外还有好消息是王泽鉴先生被邀请为华政名誉教授,会每年过来开一门课,哈哈~~~ 后记:今天碰到两个挫人,一“男”一女,“男”的一直大声疾呼我不是男的,女的“在厕所里拉了半小时肚子”。当然,该两人已被班级通缉。。。照片就不放了··· May 24 梁慧星教授讲座May 18 王泽鉴先生华政校园行第一场讲座 公元2009年5月16日,台湾大学著名教授王泽鉴先生莅临华政讲学。
5月18日下午18时,其此次校园行的第一场讲座在松江800人会议厅举行,内容是“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与民法的教学研究”,而 身在长宁本部的我,也通过直播的方式看到了。
王泽鉴先生师从德国著名学者卡尔•拉伦茨教授,陈水扁、马英九及台湾最高法院近一半的法官皆是其学生,先生的学问与影响可见 一般。
在王泽鉴先生近两小时的讲座过程中,他以自己在德国求学时的亲身经历,告诉我们民法学习的基本方法:通过不断试写各种案例 的请求权基础及其逻辑结构,以提高自身的民法思维方法。当听说德国学生需要撰写至少100个这样的CASE才有资格参加全国司法
考试时,我深深感到大陆民法之薄弱,自身所需之努力。
令吾记忆尤深之处,系当先生讲到“台湾民法典”第184条第1款后半段第一句时,使自身仅存的一点沾沾自喜荡然无存。本以为自 己在写论文时将法条精确到第184条第1款后半段时已是极致,却不想逗号前后亦须区分,惭愧至极。
先生虽年事已高,却坚持站立讲座,学者之气,令人震撼。试想,如能身在台大,感受先生之魅力,实属人生之一大幸事。 后记:本人荒废空间半年,但今日之讲座实属非凡,听后令人心潮澎湃。虽读研至今已拜读先生部分著作,但今日亲身体验到先生 之讲学时,才知大师魅力。
再后记:先生今日所讲之内容,有提及物之成分、侵权法一般条款、不法、侵害占有之适用、纯粹经济上之损害之重要性,以上皆
系本人认为重要而在最近论文所探讨之内容,听后尤为惊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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